《湖北日报》客户端聚焦荆州洪湖市,以《洪湖检察院部门联动支持起诉家庭暴力》为题,报道了洪湖市启动“反对家庭暴力联动调处机制”,处置一起家庭暴力案件,并在24小时内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人令并送达所到之处的做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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的全文报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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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洪湖市妇联收到当事人谢某某遭受家庭暴力寻求帮助的申请,随即将该线索移送市检察机关处理,提出了请求支持其申请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支持起诉申请,当即检察部门联合妇联、法院及所辖派出所、社区将其圆满处理到位。
洪湖检察院审查认为:谢某某遭受家庭暴力的事实清楚,其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诉讼请求合法合理。遂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》等法律法规,对谢某某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作出支持起诉决定,及时将其起诉书送达洪湖法院,同时做好与承办法官沟通工作。经多方努力配合、在24小时内,洪湖法院作出了对谢某某人身安全保护令的裁定,及时送达所到之处。据悉,该裁定属洪湖法院本年度作出的首份涉家庭暴力的人身安全保护令。(张婵 姜紫薇 刘启)
据悉,此前洪湖市妇联、市检察院共同参与、见证市法院向申请人、辖区派出所、社区、被申请人送达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书,并及时发布了文章,加大《反家庭暴力法》的宣传力度,提高《反家庭暴力法》的社会知晓率,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。
今后,洪湖市妇联还将进一步健全“反对家庭暴力联动调处机制”,持续加强与公、检、法、司、民政等部门的沟通协作,织密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保护网。
温馨提示
百年修得同船渡,千年修得共枕眠。夫妻间因爱而结合,家庭暴力不仅会对受害人的人身安全造成严重的侵害,更不利于子女等其他家庭成员的健康成长和社会的稳定和谐。
在遭遇家庭暴力时,请于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或者向所在单位、居(村)委会、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、反映或者求助,并注意保留相关证据。
要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好自己的权益,不要隐忍,不要沉默,要勇于反抗,勇敢说不!